日前,經池州市監察委員會指定管轄和批準,貴池區監察委員會對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庭副庭長、四級高級法官魏長松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。
經查,魏長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要求,違規收受案件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禮品、禮金,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,違規向案件當事人放貸以此謀取非法利益;涉嫌受賄和執行判決、裁定濫用職權犯罪。
魏長松身為國家司法機關工作人員,目無規矩、不知敬畏,不守底線、擅權妄為,背離職業操守,嚴重損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,其行為已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;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在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,不知止,性質惡劣、影響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貴池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,由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